歌詞

 

『 神是個靈(或無個字),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。』

約翰福音4:24 (聖經)

 

摘自 : 錫安日報 – 主日信息 2004-11-28  (純文字版)

(可複制或按以下連結閱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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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棚節 ─ 神的國(5) 祭司標準


主日信息大綱:摩西詩篇545:住棚節 ─ 神的國(5) 祭司標準

在上篇信息中,我們開始了天國信息中一個甚為重要及龐大的題目:

我們在天國中永恆的身份──祭司。

啟示錄一章五至六節:「並那誠實作見證的、從死裡首先復活、

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,有恩惠、平安歸與你們!他愛我們,

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,又使我們成為國民,作他父神的祭司

但願榮耀、權能歸給他,直到永永遠遠。阿們!」

我們在天國中,必不可失去祭司這重要的職份,

否則便會被排斥而不能進天國。

承接上一篇信息,這次我們將建基在以上這概念,作更進深的探討。

路加福音六章三至五節:

「耶穌對他們說:『經上記著大衛和跟從他的人飢餓之時所做的事,

連這個你們也沒有念過嗎?他怎麼進了神的殿,拿陳設餅吃,

又給跟從的人吃?這餅除了祭司以外,別人都不可吃。』

又對他們說:『人子是安息日的主。』」

如上一篇信息所說,這一節經文,

將會很值得我們在今年分享當中的教導。

但有趣的是,這麼重要的經文,法利賽人對此卻非常陌生,

他們若真知道主耶穌說這話的意思,

往後就不會再逼迫主耶穌了。

這節經文中所提的,是大衛做了一些只有祭司才被允許做的事,

但卻沒有遭神的責罰;與此類同,掃羅做了,卻因而失去了王位;

撒母耳記上十三章八至十四節:「掃羅照著撒母耳所定的日期等了七日。

撒母耳還沒有來到吉甲,百姓也離開掃羅散去了。

掃羅說:『把燔祭和平安祭帶到我這裡來。』掃羅就獻上燔祭

剛獻完燔祭,撒母耳就到了。掃羅出去迎接他,要問他好。

撒母耳說:『你做的是什麼事呢?』

掃羅說:『因為我見百姓離開我散去,你也不照所定的日期來到,

而且非利士人聚集在密抹。所以我心裡說:恐怕我沒有禱告耶和華。

非利士人下到吉甲攻擊我,我就勉強獻上燔祭。』

撒母耳對掃羅說:『你做了糊塗事了,

沒有遵守耶和華你神所吩咐你的命令。

若遵守,耶和華必在以色列中堅立你的王位,直到永遠。

現在你的王位必不長久。耶和華已經尋著一個合他心意的人,

立他作百姓的君,因為你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你的。』」

烏西雅做了,因而得了大痲瘋。

歷代志下二十六章十六至二十一節:「他既強盛,就心高氣傲,

以致行事邪僻,干犯耶和華他的神,進耶和華的殿,要在香壇上燒香。

祭司亞撒利雅率領耶和華勇敢的祭司八十人,跟隨他進去。

他們就阻擋烏西雅王,對他說:『烏西雅啊,給耶和華燒香不是你的事,

乃是亞倫子孫承接聖職祭司的事。你出聖殿吧!因為你犯了罪。

你行這事,耶和華 神必不使你得榮耀。』

烏西雅就發怒,手拿香爐要燒香。他向祭司發怒的時候,

在耶和華殿中香壇旁眾祭司面前,額上忽然發出大痲瘋

大祭司亞撒利雅和眾祭司觀看,見他額上發出大痲瘋,

就催他出殿;他自己也急速出去,因為耶和華降災與他。

烏西雅王長大痲瘋直到死日,因此住在別的宮裡,

與耶和華的殿隔絕。他兒子約坦管理家事,治理國民。」

對比之下,為何大衛做了同類的事,卻可安然無恙?

主耶穌由此引申出,基於同樣理由,

祂也可以在安息日中治病而不算是犯了神的律法。

就讓我們在今年,嘗試咀嚼明白這當中的重要概念。

出埃及記十九章六節:

「『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,為聖潔的國民。』

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。」

由這節經文所引的“祭司”這一題目中,今次嘗試進深看看兩點,

是上一篇信息中沒有提及的。

一、祭司對以色列人來說,是一個完整的整體概念,

但祭司的工作和職份卻早在以色列存在以前已出現了。

約伯記一章五節:「筵宴的日子過了,約伯打發人去叫他們自潔。

他清早起來,按著他們眾人的數目獻燔祭;因為他說:

『恐怕我兒子犯了罪,心中棄掉神。』約伯常常這樣行。」

約伯在利未人出現以先,已懂得向神獻祭;

創世記八章二十節:「挪亞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,

拿各類潔淨的牲畜、飛鳥獻在壇上為燔祭。」

挪亞也在以色列出現以先已獻祭予神;

創世記十二章七至八節:「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,

說:『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。』

亞伯蘭就在那裡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。

從那裡他又遷到伯特利東邊的山,支搭帳棚;西邊是伯特利,

東邊是艾。他在那裡又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,求告耶和華的名。」

創世記十三章十八節:「亞伯蘭就搬了帳棚,

來到希伯崙幔利的橡樹那裡居住,在那裡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。」

創世記二十二章九節:「他們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,

亞伯拉罕在那裡築壇,把柴擺好,捆綁他的兒子以撒,放在壇的柴上。」

亞伯拉罕也一樣在利未祭司體系出現以前,已獻祭予神;

創世記二十六章二十五節:「以撒就在那裡築了一座壇,

求告耶和華的名,並且支搭帳棚;他的僕人便在那裡挖了一口井。」

創世記三十三章二十節:「在那裡築了一座壇,

起名叫伊利伊羅伊以色列。」

同樣,以撒、雅各在以色列人存在以先,已築壇獻祭予神。

可見這些祭司的身份和工作,早在利未出現之前便存在。

這些祭司的身份,聖經中統稱他們為「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」。

希伯來書五章十一至十四節:「論到麥基洗德,我們有好些話,

並且難以解明,因為你們聽不進去。看你們學習的工夫,

本該作師傅,誰知還得有人將神聖言小學的開端另教導你們,

並且成了那必須吃奶,不能吃乾糧的人。

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,因為他是嬰孩;

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;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,

就能分辨好歹了。」

麥基洗德是「仁義王」的意思,就是熟習“仁義的道理”,

這也是值得我們在今年用心去研究的題目。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,

是以懂得“仁義道理"為條件,代表了在信仰上、機能上、

內涵上和性格上都配得成為真正屬神的祭司。

希伯來書七章八至十節:「在這裡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;

但在那裡收十分之一的,有為他作見證的說,他是活的;

並且可說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,也是藉著亞伯拉罕納了十分之一。

因為麥基洗德迎接亞伯拉罕的時候,

利未已經在他先祖的身(原文作腰)中。」

明顯地,在出埃及記十八至十九章中所記載的利未還未出生以前,

已出現了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。

希伯來書五章七至十節:「基督在肉體的時候,既大聲哀哭,

流淚禱告,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,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。

他雖然為兒子,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。

他既得以完全,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、

並蒙神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稱他為大祭司。」

當中說明了主耶穌同樣擁有著這特別的祭司身份。

路加福音六章三節:「耶穌對他們說:

『經上記著大衛和跟從他的人飢餓之時所做的事,

連這個你們也沒有念過嗎?』」

這件事的難明之處,在於法利賽人只認識利未等次的祭司體系,

對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體系卻一無所知。大衛為何能作這事?

因為他是按麥基洗德的等次作祭司的。其實在大衛時代,

連大衛也計算在內,共有三位祭司,

是剛開始轉移踏足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。

第一位:是撒母耳。

撒母耳記上二章二十七節:「有神人來見以利,對他說:

『耶和華如此說:“你祖父在埃及法老家作奴僕的時候,

我不是向他們顯現嗎?”』」

撒母耳記上二章三十五節:「我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;

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。我要為他建立堅固的家;

他必永遠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。」

這是神對祂祭司的心意,而神是以撒母耳去恩膏大衛作王的。

第二位:在大衛時代的麥基洗德等次祭司,就是大衛他自己。

路加福音六章三節:「耶穌對他們說:

『經上記著大衛和跟從他的人飢餓之時所做的事,

連這個你們也沒有念過嗎?』」

由這節經文,讓我們明顯知道大衛是屬於麥基洗德等次的大祭司。

他與主耶穌一樣,不是出自利未支派,而是屬於猶大支派。可是,

在約櫃入錫安之際,他卻穿上以弗得,以祭司身份迎接約櫃的到來。

再者,他能進入聖所,吃了陳設餅而沒遭神的擊打。可見,

神一直都把目光注視著在大衛的祭司身份之上。事實上,

在神眼中,大衛作王,只是神用一位祭司去擔任皇帝一職罷了。

試想,單憑王帝的身份,

大衛能以彈奏音樂而替掃羅驅走身上的邪靈嗎?

只有祭司才擁有此種身份和權柄。

第三位:是撒督,他是在掃羅死後轉移跟從大衛的,

負責在大衛會幕中記錄並頌唱詩歌,按著麥基洗德等次作祭司。


圖一:神所揀選與否定的三個對比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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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王記上一章五至八節:「那時,哈及的兒子亞多尼雅自尊,

說:『我必作王』,就為自己預備車輛、馬兵,

又派五十人在他前頭奔走。他父親素來沒有使他憂悶,

說:『你是做什麼呢?』他甚俊美,生在押沙龍之後。

亞多尼雅與洗魯雅的兒子約押,和祭司亞比亞他商議;

二人就順從他,幫助他。但祭司撒督、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、

先知拿單、示每、利以,並大衛的勇士都不順從亞多尼雅。」

在另一位祭司亞比亞他轉投敵軍之際,撒督仍緊緊跟隨著大衛,

忠心於神和祂的受膏者。他不單履行祭司的職務,

且他有自己的信仰、宗旨、信念、內涵和原則、

沒有忘記神及知道神看哪些事情為重要。

可見撒督真是屬於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,而撒督這名字,

也是源於“仁義王”──麥基洗德這名字。

本來亞比亞他比撒督更有資格成為下一任大祭司,

因他是以利的子孫,是代表了用祭物獻祭的利未等次祭司。

最終,大祭司一職卻落於撒督身上,

是因他以心靈誠實、好的信仰、態度和原則,

在大衛會幕中以詩歌頌詞和音樂去敬拜神,他是以純全去敬拜神的。

亞比亞他所代表的,是在摩西會幕中的敬拜,

當中沒有音樂、沒有聲音;

撒督所代表的,是大衛會幕中的敬拜,

整天二十四小時有詩歌音樂,

日夜不停地讚美神。及後,神以撒督恩膏所羅門作王。

值得一提,當你研究撒督這人物時,要知道在聖經中,

最少有八人的名字都稱為撒督,而這裡所說的撒督,

是作大祭司,且是亞倫的十一世孫的那一位。

由此可知,真正屬麥基洗德等次的大祭司,

是那些以心靈誠實敬拜神的人。

出埃及記十九章六節:「『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,為聖潔的國民。』

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。」

神說這段話之時,在祂的思想中,知道這概念對以色列人來說是非常重要,

也是新的。他們在埃及文化之下已有四百年之久,已遺忘了祭司的含義。

但對神來說,祭司這概念,卻貫徹始終。早在亞伯拉罕時期,

亞伯拉罕已懂得向麥基洗德納什一奉獻。所以,其實那時已有祭司的存在。

出埃及記十九章五節:「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,

遵守我的約,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,因為全地都是我的。」

神囑咐這些以色列人要繼續聽並順服神的話,以保持自己所擁有的天國國籍。

二、在上一篇信息沒有提及的第二點
出埃及記十九章六節:「『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,為聖潔的國民。』

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。」

在出埃及記十九章五至六節之後,因以色列人不能遵行神的話,

才會產生利未等次的祭司。所以,撒母耳,大衛和撒督,

甚至是主耶穌基督,他們才是真正的祭司、是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。

而利未等次的祭司不是真正的祭司,

就如牛,羊,鴿子不是真正的贖罪祭一樣。

出埃及記十九章五節:「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,

遵守我的約,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,因為全地都是我的。」

對比新約中:

希伯來書十二章十八至十九節:「你們原不是來到那能摸的山;

此山有火焰、密雲、黑暗、暴風、角聲與說話的聲音。

那些聽見這聲音的,都求不要再向他們說話;」

在希伯來書十二章十八至十九節中,

我們能看到以色列人失去了他們的國籍,只因他們不肯聽和跟從神的話。

希伯來書十二章二十至二十五節:「因為他們當不起所命他們的話,

說:『靠近這山的,即便是走獸,也要用石頭打死。』

所見的極其可怕,甚至摩西說:『我甚是恐懼戰兢。』

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,永生神的城邑,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。

那裡有千萬的天使,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,

有審判眾人的神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,並新約的中保耶穌,

以及所灑的血;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。你們總要謹慎,

不可棄絕那向你們說話的。

因為,那些棄絕在地上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,

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呢?」

所以在二十至二十五節,神警戒我們要加倍小心,

以免像這整個國度一樣,失敗了並不能作神的祭司。

民數記三章五至十三節:「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『你使利未支派近前來,

站在祭司亞倫面前好服事他,替他和會眾在會幕前守所吩咐的,辦理帳幕的事。

又要看守會幕的器具,並守所吩咐以色列人的,辦理帳幕的事。

你要將利未人給亞倫和他的兒子,因為他們是從以色列人中選出來給他的。

你要囑咐亞倫和他的兒子謹守自己祭司的職任。近前來的外人必被治死。』

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『我從以色列人中揀選了利未人,

代替以色列人一切頭生的;利未人要歸我

因為凡頭生的是我的;

我在埃及地擊殺一切頭生的那日就把以色列中一切頭生的,

連人帶牲畜都分別為聖歸我;他們定要屬我。我是耶和華。』」

神是以利未贖出不潔的以色列人。

民數記十八章十五節:「他們所有奉給耶和華的,連人帶牲畜,

凡頭生的,都要歸給你;只是人頭生的,總要贖出來;

不潔淨牲畜頭生的,也要贖出來。」

按神的律法,頭生並不潔的,總需要被贖出來,就像不潔的頭生牲畜一樣。

利未等次的祭司是強調牛、羊、鴿子、血、祭物、禮儀和禮物,

但真正的祭司,卻不是強調這些。

路加福音六章三至五節:

「耶穌對他們說:『經上記著大衛和跟從他的人飢餓之時所做的事,

連這個你們也沒有念過嗎?他怎麼進了神的殿,拿陳設餅吃,又給跟從的人吃?

這餅除了祭司以外,別人都不可吃。』又對他們說:『人子是安息日的主。』」

這裡可看出其中的對比,主耶穌和大衛一樣,是按著麥基洗德的等次,

真真正正作祭司的。

希伯來書五章十一至十二節:「論到麥基洗德,我們有好些話,並且難以解明,

因為你們聽不進去。看你們學習的工夫,本該作師傅,

誰知還得有人將神聖言小學的開端另教導你們,並且成了那必須吃奶,

不能吃乾糧的人。」

這些人不能接受麥基洗德等次祭司的教導,皆因他們雖有知識,

但只懂以真理去要求別人,自己卻仍然自私、不愛神、

事奉不甘心樂意和不行真理。聖經中要求人去行真理,

但這些人連認知真理也未達到,更不用說會把真理行出來了。

希伯來書五章十三至十四節:「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,

因為他是嬰孩;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;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,

就能分辨好歹了。」

這裡道出了我們如何能成為麥基洗德等次祭司的一個完整秘密。

原來信仰的逐步成長步驟,是因信稱義、浸禮、按手之禮……等,

全都是我們怎樣能成為麥基洗德等次祭司的秘密。

希伯來書第六章一至二節:「所以,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,

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,不必再立根基,就如那懊悔死行,

信靠神、各樣洗禮、按手之禮、死人復活,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。」

而其中希伯來書第六章一至二節,

就是以往我曾分享過的“義人之路”──祭司進入會幕事奉的路徑。

他首先經過銅祭壇──代表因信稱義;洗濯盆──代表浸禮;

再一直進入聖所中,有金燈臺──代表神的話語及靈恩的復還……等等。

神藉著利未祭司的禮儀,成為一套活劇,

告訴我們怎樣真正成為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。

而當中這第一與第二節,就是近五百年教會復還各樣真理的次序;

由信義會至浸信會,一直至靈恩按手禮、死人復活的能力和權柄的復還。

原來近五百年來,神是一直在復還著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職份。

因此,原來我們成為天國子民之後的責任和資格,

是一直以活劇形式記載在舊約的祭司體系中。

整個利未祭司體系實質是一套活劇而已。

所以,我們要嘗試從舊約的祭司身上去了解自己該做些什麼。

以下讓我們分享一下從中應學到九點教導。

第一點:我們要成為這裡所說的綿羊,能行出仁義的道理,

就是憐憫人和照顧別人。對比舊約的祭司,也是以憐憫成為他們的鑰匙,

他們必要知道別人的軟弱而去幫助那些跌倒的人。

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三十四至三十六節:「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:

『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,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;

因為我餓了,你們給我吃,渴了,你們給我喝;我作客旅,你們留我住;

我赤身露體,你們給我穿;我病了、你們看顧我;我在監裡,你們來看我。』」

希伯來書五章一至二節:「凡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,是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,

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。他能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,

因為他自己也是被軟弱所困。」

第二點:舊約祭司的工作,是在世界和寄居的人面前見證神的真實和榮耀,

這是很大的責任。同樣在新約中,我們身為神的祭司,也必須如此行。

彼得前書二章九節:「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,是有君尊的祭司

是聖潔的國度,是屬神的子民,

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。」

第三點:舊約祭司的規條中,與新約中主耶穌對跟隨祂的人的要求,

是一模一樣的。其中,舊約祭司在事奉中,不可參加喪禮,

就是自己父母的喪禮也不可以!

利未記二十一章一至二節:

「耶和華對摩西說:『你告訴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說:

祭司不可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,除非為他骨肉之親的父母、兒女、弟兄,』」

這裡“沾染”一詞,不是說去踫那些屍體,原意是不能去參加喪禮。

當祭司在節期,或值班中是不能參加喪禮的,甚至連父母的喪禮也不可參與,

他們的事奉就是如此認真。

利未記二十一章十至十二節:「在弟兄中作大祭司、頭上倒了膏油、

又承接聖職,穿了聖衣的,不可蓬頭散髮,也不可撕裂衣服。

不可挨近死屍,也不可為父母沾染自己。不可出聖所,也不可褻瀆神的聖所,

因為神膏油的冠冕在他頭上。我是耶和華。」

當主耶穌正要差七十人出去傳天國福音時,對門徒的要求就是來自這個規定。

路加福音九章五十七至六十二節:「他們走路的時候,有一人對耶穌說:

『你無論往那裡去,我要跟從你。』耶穌說:『狐狸有洞,天空的飛鳥有窩,

只是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。』又對一個人說:『跟從我來!」

那人說:『主,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。』

耶穌說:『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,你只管去傳揚神國的道。』

又有一人說:『主,我要跟從你,但容我先去辭別我家裡的人。』

耶穌說:『手扶著犁向後看的,不配進神的國。』」

這裡有一人原想先回家去埋葬那死去的父親,但主耶穌叫他不要回去!

明顯可見,舊約的祭司體系,就是新約天國門徒的標準,

主耶穌貫通了這兩者。即如舊約用牛、羊、鴿子去喻表祂自己;

同樣,舊約祭司體系也是喻表著神對我們新約門徒的要求。

第四點:關於舊約祭司的聖衣。舊約祭司不能自行選擇衣服,按規定,

要穿著指定的聖衣。

出埃及記二十八章一至二節:「你要從以色列人中,

使你的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拿答、亞比戶、以利亞撒、

以他瑪一同就近你,給我供祭司的職分。你要給你哥哥亞倫做聖衣為榮耀,

為華美。」

甚至在祭司就職那天,也是以穿上聖衣成為他就職典禮中的儀式。

出埃及記二十九章一至九節:「你使亞倫和他兒子成聖,給我供祭司的職分,

要如此行:取一隻公牛犢,兩隻無殘疾的公綿羊,無酵餅和調油的無酵餅,

與抹油的無酵薄餅;這都要用細麥麵做成。這餅要裝在一個筐子裡,連筐子帶來,

又把公牛和兩隻公綿羊牽來。要使亞倫和他兒子到會幕門口來,用水洗身。

要給亞倫穿上內袍和以弗得的外袍,並以弗得,又帶上胸牌,

束上以弗得巧工織的帶子。把冠冕戴在他頭上,將聖冠加在冠冕上,

就把膏油倒在他頭上膏他。要叫他的兒子來,給他們穿上內袍。

給亞倫和他兒子束上腰帶,包上裹頭巾,他們就憑永遠的定例得了祭司的職任

又要將亞倫和他兒子分別為聖。」

在新約中也有以下這些經文:

以弗所書四章二十至二十八節:「你們學了基督,卻不是這樣。

如果你們聽過他的道,領了他的教,學了他的真理,

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,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

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,並且穿上新人;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

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。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,各人與鄰舍說實話,

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。生氣卻不要犯罪;不可含怒到日落,

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。從前偷竊的,不要再偷;

總要勞力,親手做正經事,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。」

歌羅西書三章九節:「不要彼此說謊;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


新約的門徒也一樣要穿上“新的衣服”,

我們以前曾在家聚中分享過有關這聖衣的教導,

知道當中如胸牌、肩膊石、細麻衣…等各個教導。

原來,麥基洗德等次祭司,是要具備這聖衣的實質。

圖二:幾個舊約與新約中身份上的對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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舊約中獻祭的牛羊不是真正的救主,真正的救主是主耶穌基督。

牛、羊、鴿子的獻祭,只是一套活劇,為了告訴我們真正的救主來了,

祂會做些甚麼。

而舊約的利未祭司體系,是在以色列人犯罪後所產生的,

它不是真正的祭司體系,只喻表了新約麥基洗德等次祭司復還的應有標準,

亦喻表著一個真正的祭司國度的復還。

若舊約的祭司體系是真正的祭司體系,今天我們便仍需獻上牛、羊、鴿子了。

可見它只是一個喻表。

同樣,舊約的大祭司也不是真正的大祭司,

只是喻表了將來主耶穌真正來到世上會做的事。

希伯來書二章十六至十八節:「他並不救拔天使,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。

所以,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,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,

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。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,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。」

希伯來書三章一節:「同蒙天召的聖潔弟兄啊,

你們應當思想我們所認為使者、為大祭司的耶穌。」

希伯來書五章一至六節:「凡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

是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,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。

他能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,因為他自己也是被軟弱所困。

故此,他理當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。這大祭司的尊榮,沒有人自取。

惟要蒙神所召,像亞倫一樣。如此,基督也不是自取榮耀作大祭司

乃是在乎向他說『你是我的兒子,我今日生你』的那一位;

就如經上又有一處說:『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。』」

希伯來書五章七至十節:「基督在肉體的時候,既大聲哀哭,流淚禱告,

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,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。他雖然為兒子,

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。他既得以完全,

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、

並蒙神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稱他為大祭司。」

希伯來書五章十一至十四節:「論到麥基洗德,我們有好些話,

並且難以解明,因為你們聽不進去。看你們學習的工夫,本該作師傅,

誰知還得有人將神聖言小學的開端另教導你們,並且成了那必須吃奶,

不能吃乾糧的人。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,因為他是嬰孩;

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;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,就能分辨好歹了。」

希伯來書六章一至八節:「所以,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,

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,不必再立根基,就如那懊悔死行,

信靠神、各樣洗禮、按手之禮、死人復活,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。

 神若許我們,我們必如此行。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、嘗過天恩的滋味、

又於聖靈有分,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、覺悟來世權能的人,若是離棄道理,

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。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,明明的羞辱他。

就如一塊田地,吃過屢次下的雨水,生長菜蔬,合乎耕種的人用,就從神得福;

若長荊棘和蒺藜,必被廢棄,近於咒詛,結局就是焚燒。」

當我們想成為一個真真正正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,我們便得按著這步驟,

逐步地進深。而神的審判也是對那些明明身為祭司,卻干犯了祭司的職份的人,

若在舊約中,他們會被革除祭司的資格,且會受審判的。

希伯來書六章二十節:「作先鋒的耶穌,

既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,就為我們進入幔內。」

希伯來書七章十一節:「從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職任以下受律法,

倘若藉這職任能得完全,又何用另外興起一位祭司,照麥基洗德的等次,

不照亞倫的等次呢?」

很明顯,舊約的大祭司,不是完全的真品,利未祭司也不是真品。

希伯來書七章十二至十六節:「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,律法也必須更改。

因為這話所指的人本屬別的支派,那支派裡從來沒有一人伺候祭壇。

我們的主分明是從猶大出來的;但這支派,摩西並沒有提到祭司。

倘若照麥基洗德的樣式,另外興起一位祭司來,我的話更是顯而易見的了。

他成為祭司,並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,乃是照無窮之生命的大能。」

希伯來書七章十八節:「先前的條例,因軟弱無益,所以廢掉了」


若利未祭司能使人上天堂,那麼,在以色列亡國後,

豈不是所有以色列人也得下地獄?所以,舊約的利未祭司只作為一套活劇,

當新約出現之後便可廢掉,一如在希伯來書七章十八節所述;

同樣,若牛、羊、鴿子能叫人上天堂,在過去兩千年中已廢掉了這種儀式,

豈不是所有以色列人也要下地獄?

當主耶穌來了,牛、羊、鴿子就可以廢掉。這些就是這節聖經的含義。

希伯來書七章二十六至二十八節:「像這樣聖潔、無邪惡、無玷污、遠離罪人、

高過諸天的大祭司,原是與我們合宜的。他不像那些大祭司

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,後為百姓的罪獻祭;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,

就把這事成全了。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;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,

是立兒子為大祭司,乃是成全到永遠的。」

第五點:我們從舊約祭司體系中,可學習到祭司的實際要求和需履行的責任。

利未記二十一章四至五節:「祭司既在民中為首,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。

不可使頭光禿;不可剃除鬍鬚的周圍,也不可用刀劃身。」

舊約中,如祭司犯了大錯,甚至會性命不保。若有小的錯誤,

也需要退到一邊去自潔。民數記十九章全章都是關於這方面的內容。

我相信這也是今天的教會最缺乏的教導之一。

圖三:新約的信徒在跌倒後,要悔改並重新結出果子後才能得回別人的信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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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的教會中,各人不看自己為祭司,在跌倒之後,

無論是平信徒或教會的負責人,一旦悔改便想馬上恢愎原職,

而不知道身為領袖,別人對自己的信任是需賺取的,若犯了罪,

必須先讓不潔離開自己,再結出果子,才可以恢復別人對自己的信任。

馬太福音三章七至八節:「約翰看見釵h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也來受洗,

就對他們說:「毒蛇的種類!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?

你們要結出果子來,與悔改的心相稱。」

施洗約翰要求那些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要先悔改,並結出果子。

像在我們教會中,在過去的十數年中,

一些領袖在跌倒並悔改後便想很快得回原來的職份,

就如外國的Robert Liardon和Jimmy Swaggart牧師也犯了同樣的問題。

他們一旦不能如願便老羞成怒,說別人看不起他云云。

但其實在舊約祭司體系當中已告訴了我們,當一個祭司犯了錯,

要退下來一段時間,直到不潔離開了才可恢復原職。

這種做法和教導是現今教會界中所普遍缺乏的,

甚至一些人還會反對此種處事原則。

第六點:關於家庭、道德和倫理上的一些處理標準。
利未記二十一章七節:「不可娶妓女或被污的女人為妻,

也不可娶被休的婦人為妻,因為祭司是歸神為聖。」

這裡使我們明白在主耶穌在「登山寶訓」中所說:當人不是因淫亂而休妻,

他們是不可娶這婦人的,因若不是因淫亂而離婚,那離婚在神眼中並不成立。

馬太福音五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:「又有話說:『人若休妻,就當給他休書。』

只是我告訴你們,凡休妻的,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,就是叫他作淫婦了;

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,也是犯姦淫了。」

甚至在祭司體系中有一很重要的規定:

利未記二十一章九節:「祭司的女兒若行淫辱沒自己,就辱沒了父親,

必用火將他焚燒。」

如果祭司的女兒犯姦淫,她將會被燒死。在新約教會中,當然不可這樣做,

但至少也要把這種人趕出教會。或釵酗H會覺得這是過份嚴厲,

但倒要看看以下經文所說的。

提摩太前書三章四至五節:「好好管理自己的家,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。

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,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?」

這裡明白的說,不能好好管理自己的家的人,是沒有資格在教會中事奉的。

第七點:有一些罪會使舊約的祭司長期或短期地失去作祭司的資格。

利未記二十一章十七至二十節:「你告訴亞倫說:你世世代代的後裔,

凡有殘疾的,都不可近前來獻他神的食物。因為凡有殘疾的,無論是瞎眼的、

瘸腿的、塌鼻子的、肢體有餘的、折腳折手的、駝背的、矮矬的、眼睛有毛病的、

長癬的、長疥的,或是損壞腎子的,都不可近前來。」

這是另一個很有趣的活劇,在舊約中,所有在肉身上有缺陷的人,

是不可成為祭司的。對比於新約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,

就是在屬靈上有缺陷的,不可成為祭司。

希伯來書七章二十六節:「像這樣聖潔、無邪惡、無玷污、遠離罪人、

高過諸天的大祭司,原是與我們合宜的。」

提摩太前書三章一至三節:「『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,就是羨慕善工。』

這話是可信的。作監督的,必須無可指責,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,有節制,

自守,端正,樂意接待遠人,善於教導;不因酒滋事,不打人,只要溫和,

不爭競,不貪財;」

原來舊約祭司身上,有一些罪或過犯,會使他們長期或短期失去作祭司的資格。

這一點非常重要,我相信,今天超過半數的教會仍然不知道這一點的重要性。

第八點:祭司短期內失去資格,是因為不潔,

這不單是在事奉或在聖殿中工作的時候,在日常生活中,

也有機會使自己不潔而在短期內失去作祭司的資格。

圖四:神不願意我們有「一品鍋」式的信仰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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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比新約,就是神不願意我們有「一品鍋」式的信仰。

猶大書二十三節:「有些人你們要從火中搶出來,搭救他們;

有些人你們要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,連那被情慾沾染的衣服也當厭惡。」

約翰一書三至六節:「我們將所看見、所聽見的傳給你們,使你們與我們相交。

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。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,

使你們的喜樂充足。神就是光,在他毫無黑暗。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、

又報給你們的信息。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,卻仍在黑暗裡行,就是說謊話,

不行真理了。」

哥林多後書七章一節:「親愛的弟兄啊,我們既有這等應許,

就當潔淨自己,除去身體、靈魂一切的污穢,敬畏神,得以成聖。」

雅各書四章八節:「你們親近神,神就必親近你們。有罪的人哪,

要潔淨你們的手!心懷二意的人哪,要清潔你們的心!」

我們若是天國的祭司,便不可有「一品鍋」式的信仰,因此要小心,

避免自己會有一些錯誤的價值觀、信念和原則,導致自己軟弱甚至犯罪。

就如舊約祭司的事奉,是非常嚴謹的,並時常要自潔,

即使在日常生活中也必須非常小心。


利未記二十二章四至九節:「亞倫的後裔,凡長大痲瘋的,或是有漏症的,

不可吃聖物,直等他潔淨了。無論誰摸那因死屍不潔淨的物,或是遺精的人,

或是摸什麼使他不潔淨的爬物,或是摸那使他不潔淨的人,摸了這些人、物的,

必不潔淨到晚上;若不用水洗身,就不可吃聖物。日落的時候,他就潔淨了,

然後可以吃聖物,因為這是他的食物。自死的或是被野獸撕裂的,他不可吃,

因此污穢自己。我是耶和華。所以他們要守我所吩咐的,免得輕忽了,

因此擔罪而死。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。」

凡此種種,都會使一個祭司長期或短期地失去作祭司的資格。

第九點:天國的福音不應傳給褻慢人。

利未記二十二章十節:「凡外人不可吃聖物;寄居在祭司家的,或是雇工人,

都不可吃聖物;」

利未記二十二章十一至十三節:「倘若祭司買人,是他的錢買的,

那人就可以吃聖物;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。祭司的女兒若嫁外人,

就不可吃舉祭的聖物。但祭司的女兒若是寡婦,或是被休的,沒有孩子,

又歸回父家,與他青年一樣,就可以吃他父親的食物;只是外人不可吃。」

主耶穌曾帶出過一項很特別的原則:

馬太福音七章六節:「不要把聖物給狗,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

恐怕他踐踏了珍珠,轉過來咬你們。」

我們不要把聖物給狗,也不要把珍珠丟在豬面前,

意即有些人是定意褻慢福音的,我們不該再向他們傳講下去。

希伯來書六章六至七節:「若是離棄道理,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。

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,明明的羞辱他。就如一塊田地,

吃過屢次下的雨水,生長菜蔬,合乎耕種的人用,就從神得福。」

就如這些以前曾作天國的祭司,但現在定意要把主耶穌重釘十字架的人,

是我們不應再接觸的。

圖五:天國的福音不應傳給褻慢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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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來在教會中會有著一些在私底下褻慢神的人,這些人在信主後仍陷在罪中,

利用別人的忍耐而繼續犯罪,甚至把身邊好的弟兄姊妹帶壞。

他們一而再,再而三地犯罪,每次給逮住,便假裝悔改,其實是從未悔改過。

一位好的牧師,是不應容陶o等人仍留在教會中,要抵擋不知悔改的人,必要時,

要把他們趕出教會。因為一個信主的人,要相信便得真正地相信,

不可到教會來追求異性,追尋權力和利益。這些人若繼續行這些事,

便唯有被趕出教會。

每一個在教會事奉的真正祭司,要懂得保護神的聖民和神的原則,

使教會的事奉不會被褻慢。當然我們不能控制教會以外的人,

但在教會中卻一定要防止有人在當中輕慢神,在態度上褻慢神。

可惜,今天,連當牧師的,本身也會幹著褻慢神的事,他們把神的標準降低,

將福音廉價化,這是對福音的褻慢。因藉著這樣,他們正容讓去侮辱神、

侮辱神的愛、侮辱神的計劃和侮辱神的恩典。

詩篇第一篇一節:「不從惡人的計謀,不站罪人的道路,不坐褻慢人的座位。」

這裡叫我們要當心這些褻慢人,免得我們會認同了他們,

而使自己也成了褻慢人。如我們明知一些牧師是來自神的,

並一直按著神的原則來教導眾人,卻仍會輕視甚至攻擊他們,

覺得這樣做不足以大驚小怪。那正是因為我們接觸慣了那些褻慢人,

連自己也成了褻慢人仍不自知。

其實,這些褻慢人必須被趕離教會,因最終神也會審判這些不知悔改的褻慢人。

以賽亞書二十八章十四至二十一節:「所以,你們這些褻慢的人

就是轄管住在耶路撒冷這百姓的,要聽耶和華的話。你們曾說:我們與死亡立約,

與陰間結盟;敵軍(原文作鞭子)如水漲漫經過的時候,必不臨到我們;

因我們以謊言為避所,在虛假以下藏身。所以,主耶和華如此說:看哪,

我在錫安放一塊石頭作為根基,是試驗過的石頭,是穩固根基,寶貴的房角石;

信靠的人必不著急。我必以公平為準繩,以公義為線鉈。冰雹必沖去謊言的避所;

大水必漫過藏身之處。你們與死亡所立的約必然廢掉,

與陰間所結的盟必立不住。敵軍(原文作鞭子)如水漲漫經過的時候,

你們必被他踐踏;每逢經過必將你們擄去。因為每早晨他必經過,

白晝黑夜都必如此。明白傳言的必受驚恐。原來,床榻短,使人不能舒身;

被窩窄,使人不能遮體。耶和華必興起,像在毗拉心山;他必發怒,像在基遍谷,

好做成他的工,就是非常的工;成就他的事,就是奇異的事。」

為何神要審判他們?

箴言十九章二十九節:「刑罰是為褻慢人預備的;鞭打是為愚昧人的背預備的。」

因這些人會敗壞別人的信仰。

箴言二十九章八節:「褻慢人煽惑通城;智慧人止息眾怒。

最後,在前面提及關於祭司的九個重點中,其中尤其重要的一點,

就是在舊約中無論是祭司或大祭司,

都會因一些過犯而短期或永久地失去作祭司的資格,

即是沒有所謂“一朝為祭司,永遠為祭司”的事。

由此可知,基督徒也沒有什麼“一次得救,永遠得救”這回事。

因在新約中,在很多不同的情況下,同樣會使人失去作祭司的資格;

一旦失去祭司資格,便不能成為天國的子民了。

如你細心研究一下舊約的經文,

不難發現當中提及那所有關於會使到一個祭司失去資格的罪

(尤其是那些會使祭司永久失去資格的罪),若在新約中,

犯了同樣的罪,也會使我們永久失去救恩、永久失去進天國的資格。

可見,舊約祭司體系中包含著相當豐富的教導,

是關係著一個新約基督徒所需依循的準則。

~~完~~